亞馬遜投訴惡意跟賣被移除銷售權并強制改名

5月份我們上了新鏈接, 用了國內(nèi)的品牌名。
新品運營了3個月開始多了兩個跟賣, 各種發(fā)警告信也沒用。
于是,10月份我們購買了美標, 備案, 10月中開始更換所有Listing的品牌名。
修改完成后3天左右, 用商標舉報了跟賣,然鵝....我們居然收到了鏈接團隊的郵件, 要求我們更換品牌名,并被移除銷售權。
發(fā)了9封郵件說明, 各種證據(jù)截圖聲明我們是品牌方,Listing的擁有人都沒用。
直至11月9日, 更改回舊的品牌名才幫我們恢復銷售權。
現(xiàn)在...萬惡的跟賣又回來了。
請問下,目前我的投訴侵權的CASE還顯示處于附加審核階段, 我需要多久才能將這個子體更改回我的美標呢?
Ps: 跟賣真惡心, 自己不努力好好選品, 直接盜取別人的勞動成功, 還要別人燒廣告給你賣賤價,這是人做的事嗎?
#投訴跟賣被移除銷售權并強制更改品牌名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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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距離溫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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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 現(xiàn)在亞馬遜嚴得很,申訴上去就只能等了吧? 看看有沒有別的老哥有什么捷徑吧

一期一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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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跟你是一樣的情況。用商標投訴了跟賣,不僅沒趕走跟賣,listing還被下架了。為什么證明自己是品牌擁有者都無法通過審核呢?難道只能換品牌名字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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