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埃及頒布了嬰兒學步車的安全新標準。該標準與歐洲的標準一致,要求嚴格,應引起國內相關出口商的重視。
雨果網(wǎng)從商務部網(wǎng)站5月21日的報道中獲悉,5月13日,埃及標準化和質量組織發(fā)布G/TBT/N/EGY/66號通報,明確2014年第134號部長令頒布的“兒童使用和護理品——嬰兒學步車安全要求和測試方法”標準ES7670/2013。該通報的評議截止日期為通報發(fā)出60天后,批準日期為2014年2月24日,生效日期為批準后6個月。
學步車主要用于放置自己能坐起到自己能行走期間的嬰兒,是寶寶會走路之前的代步工具,由底輪、車身架、座椅等結構組成。
該法令要求嬰兒學步車的生產商和進口商應保證其產品符合ES7670/2013標準中的安全要求和測試方法。該標準與歐洲關于嬰兒學步車安全要求和測試方法的標準EN1273/2005一致,對使用材料的化學特性、耐燃性,邊角和突出物、小物件、印花、座椅、剎車裝置等結構的安全要求相當嚴格,將從鎖定折疊及車架調整機構、座椅高度、靜態(tài)和動態(tài)穩(wěn)定性、靜態(tài)和動態(tài)強度、防樓梯跌路、剎車裝置、印花及標示浸泡等方面進行標準測試。
雨果網(wǎng)了解到,隨著中非經(jīng)貿的合作和發(fā)展,中國已成為非洲最大的貿易伙伴,而埃及也是中國出口的主要市場。但是近年來,埃及發(fā)布了一系列技術性貿易措施,涉及鞋類、皮包、服裝、家紡、玩具及兒童護理產品、顏料、燈具等多類商品。為此,檢驗檢疫部門提醒:生產企業(yè)應盡早熟悉掌握埃及相關商品的安全要求和測試標準,改進設計結構和生產工藝,嚴格按照進口國家標準進行生產,避免因出口產品不合格遭遇退貨和通報;市場經(jīng)銷商應嚴格供方控制,盡量從正規(guī)廠家進貨,同時提升質量驗證能力,進貨時索要檢測合格報告,并核實報告內容是否符合進口國要求;出口采購商應掌握相關要求,采購時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和檢測標準,并在貿易合同中簽訂質量條款,避免后續(xù)貿易糾紛。(編輯:何志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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