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專利審查高速公路(PPH):
前提條件是申請人在首次申請受理局提交的專利申請中,至少有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被確定為可授權。基于所使用的審查結果類型,可分為常規(guī) PPH 和專利合作條約—PPH。常規(guī) PPH 利用某一國家或地區(qū)知識產(chǎn)權局的審查結果;專利合作條約—PPH 則使用專利合作條約國際專利申請的相關審查結果(如國際檢索單位的書面意見、國際初步審查單位的書面意見或國際初步審查報告)來提出加速審查請求。該途徑無需繳納官費,但可能需繳納權利要求附加費。2. 普通加速審查(Accelerated Examination,AE):
適用于所有常規(guī)發(fā)明專利申請,但申請文件中獨立權利要求不超過 3 個,權利要求總數(shù)不超過 20 個,不能含有多項從屬權利要求,且權利要求書需符合單一性要求。申請人需遞交加速審查請求并繳納 140 美元費用(部分有助于保護環(huán)境、節(jié)能、反恐的申請可免除此費用),同時要進行預先檢索并提供相關支持文件,同意在審查過程中與審查員會談。
3. 優(yōu)先審查(Track One):
申請人在遞交專利申請或提交繼續(xù)審查請求書的同時遞交優(yōu)先審查請求并支付相關費用后,申請會被加速審查。該程序對權利要求數(shù)量限制有所放寬,但美國專利商標局每年接受的案件數(shù)目有限制,申請人需額外支付較高的官費(大實體為 4200 美元,小實體和微實體費用較低)。
4. 基于特殊情況的加快審查:
①年齡及健康因素:如果發(fā)明人年齡在 65 歲及以上,或者發(fā)明人的健康狀況不佳,可能無法協(xié)助專利申請的審查過程,基于這些原因可以向專利局提出加快審查的請求。
②其他特殊情況:例如涉及緊急的公共利益、國家安全等特殊情況,也可能獲得加快審查的機會,但這種情況相對較少且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和要求。
(來源:Vendy聊全球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)
以上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,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場!本文經(jīng)原作者授權轉載,轉載需經(jīng)原作者授權同意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