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互聯網平臺企業(yè)涉稅信息報送政策,要求平臺提交賣家相關涉稅數據。該政策直接影響跨境賣家稅務合規(guī)方向,核心涉及增值稅與所得稅兩大稅種,推動跨境賣家從非規(guī)范運營向規(guī)范化運營轉型,跨境賣家需依據政策要求調整合規(guī)策略,順應監(jiān)管導向。其中,亞馬遜已明確將于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報送,覆蓋7月至9月期間賣家的身份、交易量、收入及平臺傭金等信息,打破了稅務機關與賣家的信息壁壘,提升了賣家經營壓力。【亞馬遜VC賣家“開號難、利潤薄”痛點突出,10月28日廣州亞馬遜VC大賣增長研討會,億級VC大賣坐鎮(zhèn),現場講解實戰(zhàn)案例分析,點此報名】
一、 政策背景與平臺報送要求
1. 政策發(fā)布與推進節(jié)點
國家稅務總局于6月26日正式發(fā)布《關于互聯網平臺企業(yè)報送涉稅信息有關事項的公告》。根據最新進展,亞馬遜將在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信息報送,報送數據周期為7月至9月。
2. 報送內容明細
平臺需向稅務機關報送兩類核心信息,以亞馬遜平臺的SUMMARY報表為例:

報送內容涵蓋兩類核心信息:一是賣家身份信息,包括店鋪名稱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、地址及聯系方式;二是賣家財務數據,包括涉及交易數量、商品銷售收入、退款總額、凈收入,以及支付給平臺的傭金與服務費等。
3. 對跨境賣家的核心影響
平臺報送數據將直接同步至稅務機關,打破此前稅務機關與賣家間的信息不對稱局面。賣家稅務合規(guī)壓力顯著上升,需提前準備真實、完整的賬務資料,以應對可能的稅務稽查。
二、主要稅種解析
1. 增值稅政策要點
①境內線上銷售:季度銷售額30萬元(含)以內,可享受增值稅免征政策;季度銷售額超30萬元且年度銷售額500萬元(含)以內,按 1% 征收率申報增值稅;年度銷售額超500萬元,需登記為一般納稅人,適用 13% 增值稅稅率。
②跨境B2B出口:以企業(yè)名義報關可享受出口免稅或退稅政策。
③跨境B2C零售出口:通過正規(guī)報關出口(非買單模式),可享受增值稅免稅;采用買單出口模式的,視同內銷繳納增值稅。
2. 所得稅計算原則
①計算原則:應納稅所得額 = 收入-成本-費用,依據企業(yè)實際利潤計稅,成本費用需有合法憑證支持,缺乏有效票據將影響稅前扣除。
②小微企業(yè)優(yōu)惠:小型微利企業(yè)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,可減按5%稅率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。
三、 合規(guī)操作建議
1. 收入申報標準
增值稅申報需以平臺提供的銷售收入為基準,不得擅自按回款金額或扣除平臺費用后的差額申報。所得稅申報時,允許扣除合理成本費用,即使暫未取得發(fā)票,也可憑平臺數據先行入賬,后續(xù)需補全相關憑證。針對國內公司賬務處理,正常原則如下:

2. 成本入賬處理方式
境外對手方支出(如亞馬遜傭金)無正式發(fā)票時,可憑形式發(fā)票結合平臺記錄作為入賬依據,但需留存完整證據鏈。境內采購、物流等支出必須取得合規(guī)增值稅發(fā)票,否則無法享受稅前扣除。
3. 收款賬戶規(guī)范
若使用個人賬戶收取平臺款項,存在法人承擔連帶責任的風險,個人資產可能受牽連。建議優(yōu)先采用公司對公賬戶收款,實現企業(yè)與個人財務分離,降低法律及稅務風險。
四、稽查重點與風險預警
1. 高風險行為識別
長期零申報但平臺銷量顯著,易觸發(fā)稅務系統異常預警。
申報收入與平臺報送數據存在嚴重差異,尤其是申報收入大幅低于平臺記錄的情況。
注冊地址虛假或無法接收工商信函,可能導致工商異常,進而觸發(fā)稅務稽查。
2. 數據一致性管理
增值稅需按全額銷售收入申報,不可將“銷售額-平臺傭金”直接作為計稅基礎。所得稅申報時,需在賬面如實體現各項成本支出,確保與平臺報送的成本數據基本匹配。
五、 公司架構優(yōu)化方案
1. 香港公司三層架構設計
以香港公司為離岸中樞的三層架構設計(附架構設計圖),可實現跨境資金歸集與風險隔離,進一步提升公司合規(guī)性。

第一層(境內公司):僅用于注冊電商平臺店鋪,提供所需資質。
第二層(香港公司):作為離岸主體,統一歸集全球銷售收入,通過簽訂授權協議轉移經營權與風險。
第三層(境內運營公司):負責日常運營事務,通過收取服務費的形式接收香港公司回流資金,實現利潤合理分配。
2. 架構實施注意事項
該架構模式已被部分上市公司采用,但并非所有地方稅務機關均認可,實施前需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確認。若不采用香港公司,可通過單一國內主體集中歸集多店鋪收入,符合條件后申請出口退稅。
3. 新設公司合規(guī)路徑
新注冊公司可直接采用合規(guī)架構,避免歷史遺留問題;已有業(yè)務的賣家應逐步調整,自2023年7月起建立規(guī)范賬套,并主動向稅務機關披露過往經營數據。
六、答疑環(huán)節(jié)核心問題匯總
1. 免稅條件與申報口徑
季度銷售額未超 30 萬元時,應如實申報以依法享受免稅政策,不可進行零申報。出口報關金額與平臺售價存在合理差異屬正常情況,只要非惡意低報,稅務機關通常予以認可。
2. 賬戶與資金流轉
法人個人賬戶收取平臺款項存在重大風險,建議優(yōu)先采用公司對公賬戶收款。第三方平臺回款可轉入公司賬戶,后續(xù)支出需通過對公渠道完成,保持資金流閉環(huán)。
3. 特殊情形處理
無票采購且自行報關出口的,需判斷是否符合9810或9610監(jiān)管方式,具體需咨詢當地稅務部門。店鋪租賃與信息授權協議需依法簽署,明確權利歸屬與責任劃分。香港公司無需繳納增值稅,僅需申報利得稅,且認可形式發(fā)票,賬務處理便利性較高。
封面來源/圖蟲創(chuàng)意
(來源:雨果跨境編輯部)